注冊廣州公司一定要這一這五個事兒。
實際上廣州公司注冊也并事無大小,假如大意沒有有效規避其中的風險,那會給廣州公司今后的發展產生多余的不便。那么,都有哪些坑是創業人們必須規避的呢?
一、初創期新項目,應當選擇哪樣廣州公司種類?
廣州公司種類有個體戶、合伙制企業、有限責任廣州公司、股權廣州公司這些,各自有不一樣的特性和特點。
針對大部分初創期新項目而言,“有限責任廣州公司”是最普遍的選擇。
盡管能夠 選擇立即注冊“有限合伙企業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公司”,但這種方式不宜初創期新項目開展運營及其消費投資。
絕大部分的創業好項目都是以有限責任廣州公司剛開始的,這類廣州公司方式有益于新項目的運營,也有益于之后的企業融資。
此外,外籍人因為真實身份的獨特性,一般狀況只有申請辦理注冊投資者公司。
可是,該種類的廣州公司注冊的工商局步驟非常復雜,并且拿了股權融資以后,不可以選擇在中國發售。
因而,還可以選擇注冊一個有限責任廣州公司,采用股權代持的方法來處理真實身份的限定。
二、如何處理廣州公司姓名與廣州公司商標logo中間的關聯?
廣州公司名字與注冊商標logo一致,針對長久發展而言,是一個理想化的情況。
商標logo是全國性范疇內可用的,而廣州公司的名字,要不是在國家國家工商局注冊的,就只有限于所在地。
例如,北京注冊一個北京創業比較有限廣州公司,那么該名字只是限于北京市,他人上海市區也可以注冊一個上海創業比較有限廣州公司。
因而能夠 把廣州公司的名字注冊為商標logo,由于商標logo是全國性通用性的,就代表別人在其他大城市不可以再用同樣的姓名注冊廣州公司了。
三、如何確定工商局注冊公司股東的總數?
剛開始,廣州公司注冊時,工商局注冊的每股收益要限定在有效的、相對性較少的總數范疇內;
次之,不用等待每股收益完善,再去注冊廣州公司。
例如創業人能夠 自身先做一個新項目,不用直到合作伙伴都明確以后,才去注冊廣州公司。
能夠 先注冊,等合作伙伴添加以后,再將其變成工商局注冊的公司股東。
四、注冊資本愈多愈好嗎?
依據新修訂的《廣州公司法》及有關規章,“注冊資本”從“認繳出資額”變成“認繳出資額”,那么,“認繳出資額”下,注冊資產就能認而不繳,不用負責任嗎?
這是一個比較嚴重的錯誤觀念,認繳出資額并不一定始終不用認繳出資額,而且認繳出資額下也是有挺大的法律糾紛。
認繳出資額下,廣州公司公司股東的出資責任僅僅延期交納,而不是長期免去。
在廣州公司運營產生重特大轉變時,比如在廣州公司開展結算銷戶時,承擔債務未還款,那么債務人能夠 規定廣州公司公司股東交納認繳出資額的出資,以用以償還廣州公司負債。
因而有律提示,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有商業服務工作經驗的人都了解,注冊資本跟廣州公司整體實力并無立即關聯。
五、出資方式的選擇
諸多的出資方式中,一般自主創業廣州公司采用的有貸幣出資、勞務公司出資等。
因為專利權出資必須交企業所得稅,因而給許多 要以專利權做為出資方式的創業人導致了挺大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