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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請求書件包含注冊、商標續展、出讓、更改、補辦、刊出和注銷別人不應用或注冊不當之處商標等。各種請求具有相互的基礎規定,又有不一樣的詳盡規定,下邊來為您介紹一下:
1.商標請求書件(含商標注冊、商標續展、出讓、更改、補辦、刊出和注銷請求書)應用簽字筆或軟筆填寫,進行用打印機復印;文本撰寫必須符合規定,字跡齊整、明確。
2.隨著請求供求平衡的商標樣圖必須明確,有利于貼到,應用明亮耐用的紙型或用照片取代,長度寬不超10cm,不小于5cm;商標樣圖方位不清的,應用箭頭符號標出上正下方;請求煙草、雪茄煙商標,樣圖可以與具體應用時需需大小同樣。
3.商標請求書、托付書必須蓋上請求人的章戳,請求人稱號及章戳理應與審批預約掛號的公司稱號完全一致;請求書和托付書本上還須加蓋委托人章戳;有關海外請求人,要詳盡填寫中英公司稱號和詳細地址;托付書可由主要負責人或法人代表簽字。
4.一份商標請求書中只有填寫一個類型的商品或效命新項目,商品稱號或效命新項目理應按照《商標注冊用產品和效勞世界分類表》列出的詳盡、規范稱號填寫。
5.請求書和托付書應填各類不可隨便修改;如須經修改的,理應在修改之處蓋上委托人或請求人章戳,或由改動人簽字。
6.請求時間以商標局接到請求書件的時間為標準;請求辦理手續完善并依照標準填寫的請求書件,編定請求時間和請求號,發送給審理通知單;請求辦理手續不完善或未按標準填寫的請求書件,未予審理。
7.商標注冊請求書件理應應用漢語;外文書件理應附贈漢語譯著。
8.各類請求都需按標準繳納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