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州商標撤回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廣州商標審批注冊以前,能夠 向廣州商標局明確提出撤回該廣州商標的注冊申請。
二、廣州商標撤回申請辦理方式
申請辦理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有兩根方式:
(一)授權委托在廣州商標局辦理備案的廣州商標中介機構申請辦理。
(二)申請人立即到廣州商標局廣州商標注冊服務廳申請辦理。
三、廣州商標撤回申請辦理辦理手續
(一)授權委托廣州商標中介機構申請辦理的,申請人能夠 同意挑選一切一家在廣州商標局辦理備案的廣州商標中介機構申請辦理。全部在廣州商標局辦理備案的廣州商標中介機構都發布在我國廣州商標網“中介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立即到廣州商標注冊服務廳申請辦理的,申請人能夠 依照下列流程申請辦理:
提前準備申請報告件→在廣州商標注冊服務廳審理對話框提交申請報告件→在打碼軟件對話框打收文條碼
四、廣州商標撤回申請辦理申請辦理手續
申請辦理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理應提交以下文檔:
(一)《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書》
1.《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書》能夠 以書面形式方法或是數據信息電文方法明確提出。以紙版方法明確提出的,理應電腦打字或是包裝印刷。以數據信息電文方法明確提出的,實際規定詳細網上辦理有關要求。
2.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在特定部位蓋章公司章;申請人為普通合伙人的,應由申請人應用簽字筆或簽字筆在特定部位簽名確定。
3.填好規定詳細《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書》應附填好表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件文檔影印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理應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登記備案、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團組織法人證書、法律事務所執業證書、定點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書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影印件;辦學許可證、刊物證、機構組織機構代碼等有效證件不可以做為申請人身份證件文檔。
2.申請人為中國普通合伙人的,應提交身份證件、護照簽證、親屬關系證明等合理身份證的影印件。
3.申請人為港澳臺地區或海外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理應提交隸屬地域或國家的備案有效證件影印件。國外公司在華的服務處、長駐意味著組織的登記備案影印件失效。所述文檔是外語的,理應附贈漢語譯文翻譯;未附贈的,視作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地區普通合伙人且自主申請辦理的,理應提交香港通行證影印件;申請人為海外普通合伙人且自主申請辦理的,理應提交護照簽證影印件及公安機關授予的、在有效期限(一年之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三)授權委托廣州商標中介機構申請辦理的,理應提交《廣州商標代理委托書》。
1.《商標代理委托書》理應注明代理商內容及管理權限。
2.申請人為老外或是國外公司的,《商標代理委托書》理應注明申請人的國藉。
3.老外或是國外公司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及兩者之間相關的證明材料的公正、驗證辦理手續,依照對等原則申請辦理。
(四)原申請人委托人產生變動的,理應以變動后的申請人委托人明確提出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并另外提交相關備案行政機關出示的申請人委托人變動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可提交備案行政機關變動審批文檔影印件或備案行政機關官網免費下載復印的有關檔案資料做為變動證明材料。
(五)交還《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正本。因破損、遺失緣故無法交還的,理應在《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書》上標明。
(六)申請人提交的各種各樣有效證件、證明材料和直接證據原材料是外語的,理應附贈漢語譯文翻譯;未附贈的,視作未提交該有效證件、證明材料或是直接證據原材料。
五、準許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單的派發
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辦理手續完備、依照要求填好申請文檔的,廣州商標局發送給申請人準許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通知單。
六、廣州商標撤回申請辦理常見問題
(一)明確提出撤回廣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不用交納官費,但申請注冊時早已交納的官費未予退還。
(二)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廣州商標早已注冊的,申請人不可以撤回該廣州商標的注冊申請,而理應申請辦理銷戶注冊廣州商標辦理手續。
(三)撤回相互申請廣州商標注冊的,需由代表者提交申請。申請人名字及申請人詳細地址填好代表者的名字和詳細地址,別的相互申請人的名字先后填好在申請報告附頁上,并蓋章申請人章戳或由申請人自己簽名。非相互申請廣州商標注冊的,不需提交附頁。